商会秘书处 泰国河南总商会2016-03-06 01:29

    泰国河南总商会自成立起来,积极维护本会会员权益、致力在泰国提高河南形象,敢于对不公正媒体说“不”。

    日前,一篇片面报导引起了商会同仁的注意,该新闻特别“刻意”的提到一名“中国河南籍”小偷在泰国疑似行窃。时磊会长立刻对该新闻进行了核实,在尚无法确认嫌疑人省级的情况下,媒体就“刻意”为“中国河南籍人”的报导是草率的、明显带有诋毁河南籍人士形象的倾向,商会会员纷纷自发通过正常途径向微信、微博等电讯平台表达严重关切。

以上为手机截图

    随后,时磊会长马上与相关媒体取得联系,与媒体负责人就此新闻内容、来源和用词进行了核对和沟通,并就此类负面报导提出了泰国河南总商会的立场和合理建议,内容如下:

一,就泰国发生的负面报导中涉及疑似中国人的内容应该本着谨慎态度先进行核实。

二,在尚无法确定是中国人的前提下,适合用“东亚人”、“黄种人”、“非泰国亚裔人”等中立、非暗示性的言词陈述。

三,如果经过泰国官方确认是中国人,应该统称为“中国籍嫌疑人”的称谓,而不应该称为“中国XXX省籍人”。

四,对于当事人姓名,应该采用泰国官方统一标准,采用汉语拼音书写。

    在经过和相关媒体沟通后,媒体删除和重发了该新闻,并因此对河南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道歉,泰国河南总商会也表示支持秉承公正的社会媒体发声,泰国河南总商会也将持续关注泰国各中文电子新闻媒体,以维护河南人的正当权益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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